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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获刑18年!恭城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2020年12月31日 09:19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王飞 |
首犯获刑18年、罚287万元!恭城法院公开宣判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12月29日,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钟智等11名被告人犯诈骗、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2013年9月至2019年期间,实施“套路贷”犯罪诈骗被害人17起,发放贷款金额1215万元,违法所得353.3264万元。 ▲宣判现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供图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案发,被告人钟智通过挪用公司资金、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以此为基础发展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以钟智为首,钟克春、陈允武、钟鑫磊、田立红、蒋小月、欧冬、莫荣玉、韦文玉、许行新、林欣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3年9月至2019年期间,该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诈骗被害人17起,发放贷款金额1215万元,违法所得353.3264万元。钟智组织自成立以来,通过“套路贷”非法敛财,非法占有被害人高利息等不法利益,为追讨不法债务,纠集他人威胁、辱骂、滋扰债务人,严重破坏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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