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5后”女子已婚已孕,还与男子交往!竟是为了做些事
“95后”覃某秀隐瞒已婚、已孕的事实,与梁某豪谈情说爱,过程中虛构各种理由骗取梁某豪6.4万余元。日前,南宁上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覃某秀诈骗一案,上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覃某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该案件来龙去脉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19年3月,梁某豪通过微信交流群认识了一些上林单身的网友,几天后几个人相约出去游玩。当天,梁某豪结识了覃某秀,并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之后几天,梁某豪和覃某秀还有几个朋友又相约去玩,游玩结束后梁某豪驾车送覃某秀回家。在回去的路上,梁某豪表示想追求覃某秀,覃某秀隐瞒已婚、已孕的事实,与梁某豪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的过程中,梁某豪已将覃某秀视为“老婆”。
交往期间,覃某秀多次向梁某豪谎称自己生病了需要用钱,梁某豪信以为真,每次都会通过微信转账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给覃某秀。事实上,早已结婚并正处于孕期的覃某秀,将这些钱用于产检和还债。
2019年9月上旬,梁某豪在微信上联系不上覃某秀,几天后覃某秀通过QQ与梁某豪取得联系,谎称自己之前的微信号被盗了,让梁某豪加她的另一个微信号。之后,覃某秀用该微信继续与梁某豪联系。遇上节假日的时候梁某豪还会发红包或者转账几十到几千不等的钱给覃某秀。两人就这样交往了将近一年。
今年4月,覃某秀担心诈骗的事实暴露,便谎称自己刚做了子宫切除手术,无法再进行生育,梁某豪家人肯定不会同意他们结婚为由,与梁某豪提出分手。梁某豪随后通过朋友得知,覃某秀已结婚,并已有身孕。为了确认,梁某豪驾车来到覃某秀家后,发现事实真相,随即报警。覃某秀被归案后,主动退回部分赃款,取得梁某豪谅解。
2020年12月15日,上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覃某秀诈骗一案,上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覃某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