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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出纳贪污、挪用公款1.69亿!用于购买名车、包养情人…… (2)

2020年12月16日 22:03 来源:南宁中院 作者:丘毅 谢雨峰 编辑:徐世杰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杨旭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旭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杨旭雁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杨旭雁一人犯数罪,应当并罚。

  ▲庭审现场。伍彬 摄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兴宁区政府及机关单位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40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为鉴,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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