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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截至今年已实现六连升

生活护理费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因工伤残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3187元、2549元和1912元。调整后低于原领取生活护理费标准的,按原生活护理费标准领取。此外,针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在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举例:孙某,广西某县单位职工,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019年11月起在县社保局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2354元。调整后,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为每月2549元。

李某,广西某市单位职工,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019年在市社保局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数额为2000元。调整后,生活护理费为1912元,因低于原领取数额,从2020年1月1日起仍按照每月2000元的原标准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补差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1级至4级伤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金额每人每月增加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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