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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接了一个电话后 高速上飙车184公里/小时 (2)

2020年12月02日 07:36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30日下午4时30分,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至来宾路段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通过系统预警发现一辆桂B牌照的黑色宝马车从柳州往南宁方向行驶时,出现严重超速行为,实时抓拍数据显示该车行驶速度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上达到184公里/小时,相当于每秒50米的速度。最终,民警在来宾北停车区成功拦截该车。

  ▲交警部门将严重超速行驶的宝马车拦下来。交警供图

司机为何飙车?可曾想过严重后果?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曾某称,妻子来电称家里发生一些事情,他着急回家,便驾车从柳州出发赶回南宁,“当时一心只想赶路,把安全抛在脑后了”。民警当即对曾某严重超速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曾某意识到在高速公路上飙车的危险性,懊悔不已,眼圈都红了。

由于曾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6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曾某采取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记12分、罚款200元,并吊销驾驶证。

据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截至11月30日,该大队通过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2600余起。

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超速10%至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速20%至30%,记6分,罚款100元;超速30%至50%,记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罚款200元至20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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