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2月1日电 记者1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关喜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关喜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信贷资产及债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发包建设工程项目及发放贷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为他人在发放贷款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关喜华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滥权妄为,亦官亦商,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关喜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