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1月10日消息(记者刘泽耕)记者9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底挂牌成立以来,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工作要求,将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推进医保工作的“当头炮”,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了解,两年来,青海省医保部门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186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803家,取消定点医药机构28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58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3065家,行政处罚11家,追回“跑冒滴漏”医保基金8564.54万元。根据参保群众报案线索,精准查处医保违法违规案件33起、惩处定点医药机构33家。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顿珠旺智介绍,青海省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通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与审计、公安、卫健、财政、税务、药监7部门共同建立打击欺诈骗保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线索联合开展检查、联动处罚,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统一协议文本,细化处罚措施。
同时,青海省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退出管理办法,简化准入手续,推行承诺制管理,对违规违法医药机构实行联动处罚;建立医保基金省内飞行检查制度,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核查;制定政府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办法,通过购买第三方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充实监管力量;制定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举报线索接收、受理、处置、办理等环节和流程规范,保障举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制定出台《青海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500万元省级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892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医务工作者和参保人员等组成的医保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编辑出版了《青海省医疗保障政策问答》《青海省医疗保障典型案例选编》,先后曝光169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
顿珠旺智表示,下一步,青海省将主动开展内部自查自纠,精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各类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重点查处虚假结算、串换药品诊疗项目、人证不符、销售劣药、无证行医等;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留存盗刷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串换药品(医用耗材)、销售劣药等;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个人账户套现、伪造医保费用报销凭证、到非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等。顿珠旺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能作用,利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医疗保障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