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
对韩传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传福(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传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传福在担任合浦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政协党组书记、政协主席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优先拨付工程款、承揽工程项目、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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