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崇左一男子走私“洋垃圾”近20吨,被判罚金1万元

2020年11月06日 08:26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今年5月,走私分子从中越界河上偷运入境一批废纱布19.74吨。该货物被查获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存在不同程度的霉变、污染和损坏,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近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5月,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对崇左市龙州县中越界碑附近的一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废纱布19.74吨。经查,该批废纱布系走私分子从中越界河上偷运入境,并临时存放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建设并经营的仓库中。

  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废纱布存在不同程度的霉变、污染和损坏,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本案中何某某为走私分子提供货物保管场所,已构成走私废物罪,随后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何某某走私废纱布19.74吨,犯走私废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缉私民警提醒称,进口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严重威胁我国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安全。建议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走私洋垃圾入境,共同维护祖国的绿水青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