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医药发〔2020〕19号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第六届
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区直相关中医医疗机构: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分享东盟各国传统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经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拟于2020年11月24-26日在广西桂林市举办。现将《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方案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分享东盟各国传统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经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拟于2020年11月24-26日在广西桂林市举办。本届论坛将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与东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突出“传统医药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主题,通过交流研讨形成共识。为确保论坛顺利举办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论坛名称及主题、议题
(一)论坛名称。
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
(二)论坛主题。
传统医药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三)论坛议题。
1.传统医药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传统医药与健康产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0年11月24-26日。
(二)地点。
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11号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大厅。
(三)报到。
11月24日下午18:30前,所有嘉宾自行前往广西桂林香格里拉酒店报到。
三、论坛举办形式
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东盟国家官员、专家及国外传统医药领域专家、学者在所在国家通过视频直播出席论坛活动。
(二)境内嘉宾桂林现场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
(三)国(境)外和国内观众通过视频网址在线上观看分享视频直播会议。
四、日程安排
11月24日(星期二)
18:30前,所有嘉宾自行前往桂林市香格里拉酒店报到。
11月25日(星期三)
1.09:00-10:10,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开幕式(地点:桂林市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大厅)。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致辞;
(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致辞;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致辞;
(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致辞;
(5)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及中国工程院院士、络病研究与创新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吴以岭致辞(待定)。
(6)东盟各国代表致辞。
2.10:10-12:30,主题论坛(地点:桂林市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大厅)。
(1)“传统医药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层主题论坛。
(2)“传统医药与健康产业”高层主题论坛。
3.14:00-18:00,论坛考察活动。
(1)考察桂林崇华中医街,参观中医中药中国行—2020年广西(桂林)中医药健康文化大型主题活动现场。
(2)考察三金制药股份公司生产基地。
(3)考察桂林仙源夕阳红养老中心。
11月26日(星期四)
上午,嘉宾返程。
五、论坛嘉宾(150人左右)
(一)线上嘉宾(25人)。
1.老挝、柬埔寨部级官员2人以上,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家司局级官员5人以上。(约11人)
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官员。(约4人)
3.国外传统医药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10人 )
(二)现场嘉宾(121)。
1.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导1人,随行工作人员2人。(3人)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1人,国际合作司领导2人,随行工作人员2人。(5人)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1人、随行人员2人。(3人)
4.自治区分管领导1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1人,随行工作人员2人。(4人)
5.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工信厅、民政厅、文旅厅各1人。(7人)
6.自治区民宗委领导、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3人)
7.广东、四川、江西代表团各3人,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各1人。(共24人)
8.自治区卫生健康委1名领导,机关办公室、对外交流处、宣传处各1名负责人;自治区中医药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12人)
9.桂林市领导2人,相关随行人员3人;市卫生健康委主任。(6人)
10.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14人)
11.区直、各市中医药医疗、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20人)
12.区外院士1人以上,国医大师1人以上,传统医药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约10人)
13.国内传统医药健康产业企业代表。(10人)
六、组织工作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论坛工作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吴振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廖品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李振林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秦春成 桂林市市长
副主任:朱海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姚 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自治区中医药局局长、党组书记
缪剑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广西药用植物园党委书记
翚永红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兰 燕 桂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玉军 自治区中医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甲文 自治区中医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日勇 自治区民宗委二级巡视员
陈小兵 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主任
潘 霜 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处长
庞 清 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处长
蒋平华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占江 广西药用植物园主任
秘书长:姚 春(兼)、缪剑华(兼)、翚永红(兼)
副秘书长:黎甲文(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论坛的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办公室下设秘书、会务、宣传、现场、安保、疫情防控6个组,主要负责会议筹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主办单位职责及分工。
1.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审定论坛方案;负责邀请东盟等国家传统医药官员、东盟秘书处和世界卫生组织、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等机构代表参加视频直播会议;协调国家中医药局领导出席论坛活动,负责起草审核国家中医药局领导讲话致辞材料;协调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指导论坛规范开展;协调国内省市区中医药管理局及港澳传统医药管理部门参加论坛。
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出席论坛活动,负责起草审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讲话致辞材料。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论坛方案,承担论坛报批工作;协调自治区领导出席论坛活动,负责起草审核自治区领导讲话致辞材料;指导论坛规范开展。
(二)承办单位职责及分工。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指导拟定论坛方案和论坛各项筹备工作,指导论坛规范开展;负责联络对接东盟等国家传统医药部门,落实东盟等国家传统医药官员、东盟秘书处、世界卫生组织、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等重要嘉宾邀请;协调相关司局领导出席论坛活动;邀请国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传统医药官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活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承担论坛组委会秘书处职责;起草制定论坛方案并报批,推进论坛各项筹备举办工作;邀请东盟等国家部分传统医药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等出席论坛活动;邀请国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传统医药官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活动;制定领导重要活动安排,起草自治区领导讲话致辞材料并报批;对接请示国家中医药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指导传统医药论坛规范开展;承办论坛组委会和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协助论坛筹备,负责邀请国家民委领导参会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承办论坛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桂林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论坛期间的会务、会场布置、后勤接待、技术考察及安全保障等工作;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论坛宣传
邀请新华社、中国中医药报社、广西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对论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中国与东盟各国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成果。
九、经费安排
论坛经费主要从2020年自治区下拨广西药用植物园专项经费中支出。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桂林市政府承担。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第六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的整体筹备工作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论坛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抽足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具体筹备工作。
(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务必按照职责任务和分工,加强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思想,各主办、承办单位必须加强沟通,充分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筹备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忌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