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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鼓励举报非法集资 每起案件最高可奖10万元 (2)

2020年10月29日 08:34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作者:韦静 编辑:徐世杰

明确奖励对象

社区网格员纳入奖励对象范围

《办法》对奖励对象范围作出了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将社区网格员等非公职人员纳入奖励对象范围,鼓励社区网格员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南宁市各级党政机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南宁市各级党政机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授意他人举报的;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举报人已因该举报事项在其他刑事案件中被认定为立功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奖励的等五类属于不予奖励对象范围。

《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举报奖励单位撤销奖励并追回奖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韦静)

●新闻延伸

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有哪些途径?

南宁市设置了电话、邮箱、信件邮寄、现场登记4种举报途径,为节省篇幅,此处公布举报电话,其他途径可关注“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回复“举报途径”四字,可了解到详细举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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