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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公积金可实现“月月提取”

2020年10月26日 14:22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作者:唐劲梅 编辑:徐世杰

以前,玉林市职工每年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去年以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广西率先创新推出了“商贷即还即提公积金T+1”业务提取模式,让职工在每月偿还当月商业贷款后的次日,即可提取到当月的公积金,并可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由其自由支配。从“一年取一次”到实现“月月提取”,再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高效便民服务。

  “T+1”制度让职工提取公积金更方便。

公积金自动到达职工账户

“以前公积金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我们从2019年年中开始实施商业贷款即还即提公积金“T+1”制度之后,公积金可以实现每月提取,而且是自动到账职工的个人账户上,大大方便了职工提取和支配自己的公积金。”日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提取科工作人员李明龙表示。

据介绍,“T+1”模式“T”指的是职工该笔商业房贷的约定还款日,“1”则是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获取商贷银行数据的第二天。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与银行系统相对接,在职工提出申请办理公积金每月提取业务后,由该中心每天向其贷款银行发信息以获取申请职工的还贷信息,在银行将职工偿还当月购房商贷成功到账的信息反馈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二天便会将职工的当月公积金出账到其个人账户上。“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北部湾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可以实现商贷即还即提公积金业务,今后我们将推出更多商业银行的即还即提业务。”李明龙说道。

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该模式与公积金对冲业务最大的区别就是,公积金对冲是将职工每月的公积金款项直接划拨至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账户,而该模式的公积金提取则是将每月的公积金打到职工的个人账户。”李明龙表示,“T+1”模式不仅解决了职工请假难、跑几趟等问题,也方便职工更有效地利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房贷,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促进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房贷业务快速办理,提高服务效能,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目的。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本市行政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需办理该项业务,可选择携带相应的证件材料和相关信息到玉林辖区范围内的任意住房公积金办理点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个人网厅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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