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
男子犯命案后,逃至南宁跟人同居12年 生有2个孩子 (2) |
2020年10月21日 22:19 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王飞 |
2 一直冒用他人身份生活 据钟某交代,1996年8月,他在上海做摊贩时,因一副猪内脏的归属问题,用刀捅死一名同行。作案后,他潜逃回浙江老家呆了几年时间,2008年逃至南宁。 ▲嫌疑人钟某正在审讯室里。 当年,钟某跟女子小丽(化名)同居,随后两人生了两个女儿。钟某利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冒充他人,随后身份证到期,钟某就处在无身份的生活中,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12年来,钟某从未离开南宁,也很少跟家人联系。2014年,他出意外腿摔断后无钱医治,其父亲曾来南宁看望。2016年,父亲去世,他也不敢回家。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