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首页要闻 > 正文 |
公布惩戒名单1371人 南宁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 (2) |
2020年10月18日 19:58 来源:南宁日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潘晓明 |
256人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相关业务 惩戒对象 南宁市公安局对涉及我市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256个单位和个人已开展处置并报上级公安机关部门进行处理。 惩戒内容 受惩戒的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上述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部分惩戒名单) 解读:现金不离身的5年,不能网购的5年 受惩戒对你个人有什么影响?被惩戒的5年内,你回到了没有网络支付的“旧社会”,微信支付?没有!支付宝支付?没有!其他网络支付?通通都没有!所以身上要备足现金,眼睁睁看着别人掏出手机“嘀”一声付款完毕。更让你难过的是,被惩戒的5年内,想网购?不行!只能找人代购,最好别人愿意收你的现金,如果别人不愿意,每请人代购一次你都得跑去银行柜面转账……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