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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岁男孩爬防盗网坠亡!法院判房东赔偿近16万 (3)

2020年10月14日 08:21 来源: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飞

法院调查审理认为——

事发时,原告儿子不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脱离监护范围,故原告未尽到应尽的看护义务,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被告提供的出租房,未在窗台逃生窗上锁、窗台的高度上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同时原告入住也有半年时间,日常生活需要使用窗户,应该注意防盗窗的情形。

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由原告承担80%的责任,被告承担20%的责任,较为适宜。

最后,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判决,被告房东张女士赔偿原告秦女士各项经济损失138519.78元,同时赔偿秦女士夫妇精神抚慰金20000元。

来源丨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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