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玉林一居民房发生火灾,致3人死亡!原因已查明

(二)聚焦防范重点,打牢防控基础。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突出的消防安全风险和工作短板,深刻汲取北流“1·2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三合一”场所、集贸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要组织发动街道、镇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防控力量,对沿街铺面和“三合一”场所开展排查摸底,逐个区域、逐个场所摸清房屋情况、居住人数、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

要严格执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对居住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要依法取缔或搬迁。

要紧盯用火用电、堵塞通道、锁闭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留宿住人、群租群住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及时督促整改,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

同时,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装置、简易喷淋及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加强对公共电气线路改造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推广运用,强化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和力量建设,切实提升火灾防范能力水平。

(三)开展以案说法,扩大宣传覆盖。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广大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村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以北流“1·26”火灾事故教训制作火灾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当前疫情的防控要求,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形式,对镇(街道)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社区网格员、社区宣传大使、防火巡查员、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新闻媒介广泛刊播火灾警示案例和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近期火情提示,宣传防火常识,集中曝光一批、公告一批突出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最大限度地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处置能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应急力量建设纳入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治理范畴,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21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9〕76号)的要求,对尚未建立镇、街道政府专(兼)职消防队的应建尽建,对现有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战斗力,确保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

各地要统筹城乡消防发展,科学布局消防道路、供水、通信等规划,特别是加强乡镇消防水源建设,彻底解决乡镇农村地区消防用水困难的突出问题。

来源: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上一页 
第 [1] [2] [3]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