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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诊所销售13种过期药品 被罚款3000元(图)

2020年09月28日 08:53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桂林一诊所销售13种过期药品,被市场监督部门罚款3000元

一家诊所销售多种过期药品,被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000元罚款,并没收过期药品。但部分网友看过处罚决定后认为,是医药公司批发过期药品给诊所,并纷纷致电医药公司。

9月17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致内容是,今年8月3日,该局执法人员到秦某芳内科诊所现场检查时,发现诊所货架上摆放有多种超过限期的药品,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13种过期药品进行扣押。经调查,该诊所销售的13种过期药品中立效养阴清肺丸是从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其他12种均从广西桂阳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货值共222元,无法查实违法所得。于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这13种过期药品,并罚款3000元。

  ▲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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