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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 广西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7) |
2020年09月27日 16:52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潘晓明 |
来宾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覃海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覃海东通过虚开发票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共报销相关费用96986元。此外,覃海东还有其他违纪问题。覃海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 兴宾区良塘镇财政所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所所长方蓓、会计黄锦辉违规用公款购买米、油和牛奶发放节日福利共1200元;通过虚开购买办公用品发票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共22960元。方蓓、黄锦辉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 兴宾区发改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兴宾区发改局在原局长韦志一,原副局长凌勇的授意和安排下,由出纳卓英宁、莫华将向施工方收取的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共48.7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局领导办事经费、接待费、职工就餐及加班费等。此外,韦志一、凌勇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韦志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凌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卓英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 金秀县委党校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8年4月期间,金秀县委党校在副校长陈震回等校领导的授意和默许下,由会计刘云飞、教师赵卓旺等人将与某院校合作办学的返还资金37.1万元存入私人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党校教师课时费、教学站职务补助、招生奖励、论文指导费等。陈震回、刘云飞、赵卓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来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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