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公司账户莫名收到2万元,3年过后成被告,还被要求付利息
3年前莫名收到一笔2万元的转款后,在柳州市经营一家机床公司的郑女士备受其扰,这2万元躺在公司的账户里,既不能用,也退不回去。到了今年,公司还因此被告上了法庭,9月21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来路不明的2万元
2017年8月,郑女士公司在农业银行柳州市荣军路支行开设的账户郑女士到银行打印了“流水单”,转入方信息栏是空白。向银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该笔转账是跨行私对公的款项,不提供转入方查询。在联系了当时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后,她也没弄清楚是谁转的这笔款。
公司的账户上无端多出2万元,但查不到转入方,自然就退不回去,这样的“非法收入”自然也不能随便支用,只能让它躺在公司的账户里。这给公司平添了不少麻烦。每年,公司都要向税务及相关部门解释这笔款的来历,才能办理税收及相关业务。
突然出现的转款人
今年4月,公司突然收到农行柳北支行的来函,告知当年转款人是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叉车”)。
原来,当年柳工叉车通过其在工行柳州铁路支行的账户,向柳州市厚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泽公司”)的账户转账时,由于财务的疏忽,误将厚泽公司的账号号码写成了郑女士公司的账户,在账号、户名不一致的情况下,这2万元被打进了郑女士公司的账户。农行柳北支行要求郑女士公司在收到函件3日内,将款项转回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下一页 |
第 [1]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