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C尾部受损严重▲
据跳车女子丈夫徐某介绍,他的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错乱症,当时徐某打算带着妻子和丈母娘从桂林前往柳州求医。徐某开着车,丈母娘和妻子坐在后排,本来一家人在车上坐得好好的,妻子可能是因为紧张害怕,突然打开右侧车门就往外跳,想拉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马上停车,想着把妻子拉回来,谁知道车才刚停下,就遭到后车的猛烈撞击,其丈母娘也因此受了伤。
丈夫讲述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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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经过医院救治,伤者已无大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第4款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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