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14日电(记者姜刚、董雪)对受灾后符合建档立卡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给予有效帮扶;受灾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记者14日从安徽省扶贫办获悉,安徽省近日出台35项政策,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入梅以来,安徽省遭遇持续强降雨,造成宣城、铜陵、黄山、安庆、芜湖、马鞍山、阜阳等地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意见》。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意见以受灾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全面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等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35项政策。其中,对因灾受损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包括“十三五”期间新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在按规定标准补助的基础上,适当给予额外补助,迅速组织修缮或重建,并于11月底前完成改造。
与此同时,安徽省提出,抓紧开展水毁取水工程、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等农村供水工程修复,涉及贫困户户内的供水设施给予免费修复。各地可根据实际提供免费农作物种子,对采购畜禽水产良种种苗给予支持或补助。对纳入项目库、通过申请审核并已经实施的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因洪涝灾害造成损失的,可据实兑付相应奖补。
此外,安徽省还要求,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扩面,进一步降低费率,提高保障程度,损失核定按上限执行。对已纳入低保的受灾贫困户适当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受灾贫困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