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8月8日电 (李庭耀)山西省公安厅8日发布消息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打掉两个假记者诈骗团伙,7名因冒充新闻记者,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6月16日,运城市盐湖区某饭店刘某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文抨击假记者敲诈勒索。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盐湖警方组织侦破了两个黑记者团伙敲诈勒索企业商户、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
记者了解到,发文抨击假记者敲诈勒索的为盐湖区芦子沟村大行猪头肉饭店老板,人送绰号“刘猪头”,他经营的饭店在当地颇有名气。对他进行敲诈勒索的人中有人自称“山西新闻时讯”工作人员。“山西新闻时讯”实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通过公司名称中的“新闻”二字打擦边球。
警方介绍,经查,2019年以来,赵某竹、胡某虎、赵某杰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先后在运城盐湖区、夏县、闻喜、绛县、河津以及临汾襄汾等地实施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已查实共作案38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
警方同时查明,2019年至2020年6月期间,陈某国等人犯罪团伙,以虚假记者身份,在运城盐湖区、夏县、临猗等地实施了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共计作案14起,涉案金额7余万元。
目前,赵某竹、胡某虎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