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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禁止“只售不租”…新版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来了 (4) |
2020年07月26日 17:13 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潘晓明 |
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入户充电 现状: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条例》: 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设施。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配套设施。 禁止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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