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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青蛙、卖鹦鹉…判刑!广西宣判多起捕猎野生动物案

2020年07月23日 10:58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抓青蛙、捕画眉、卖鹦鹉……统统判刑!广西接连宣判多起捕猎野生动物案

7月2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4名男子因抓青蛙,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7月上旬,巴马瑶族自治县一男子因非法狩猎画眉鸟领刑……连日来,广西接连宣判多起关于捕猎野生动物的案子。一些常见的野生动物,很有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狩猎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环江四男子抓青蛙获刑

青蛙不能乱抓,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事,然而总有一些人以身试法。

今年3月24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4名男子到该县思恩镇某村屯农田抓“野蛙”,后经附近村民举报,4人于当晚11时许被民警当场抓获。警方缴获作案工具以及各种蛙类一批,并予以扣押。

  ▲环江4名抓青蛙的男子受审。 河池中院供图

经清点,被告人抓获的野生蛙类共116只,其中2只虎纹蛙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114只蛙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沼蛙10只(4只死体)、泽蛙103只(均为死体)、花姬蛙1只(死体)。4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7月2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4人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协议,4名被告人共同购买2.5万尾鱼苗用于增殖流放,替代性改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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