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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举报钦州一“民警”诈骗 却因属“经济纠纷”不立案 (3)

2020年07月21日 08:31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投资者的转账记录。

“他们利用虚假资料信息骗钱,为何就不能立案呢?”马女士很不解。今年3月2日,他们从乐业县林业局拿到了相关证明:宁某和黄某从2013年到目前为止,从未到乐业县林业局办理过那片“承包林地”的采伐证,实际上那片林木与宁某和黄某也无关。

追不回林木投资款,广东的工厂也倒闭

在广东开工厂的投资者黄文钦也有类似遭遇。2013年6月,他经好友介绍,得知宁某和黄某在百色田林县潞城乡有速生桉林木转让。经过实地看林,黄文钦支付了235万元给宁某和黄某,对方与他签下一份承包1387亩速生桉林木的《协议书》。

然而,接下来的情况也和上文一样,宁某和黄某一直没有将采伐证办给他,报警也无法立案。

“他们根本没在那里承包有桉树,出示的资料是虚假的。我目前还有170多万元投资款要不回,报警也抓不了他们”,黄文钦说,为了追回这笔钱还债,他耗费了一两年时间,其间由于无心管理广东的模具工厂,现在工厂也倒闭了。

当事人否认欺诈,每案均有说辞

针对以上几人的投诉,2020年7月15日中午,宁某在电话中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涉及谢先生等人的700万元林木生意,目前他已按照合同办理采伐证给他们,是他们自己的原因不去砍伐的;涉及凌先生的110万元的合同,他也办好了砍伐证,是因为凌先生承包的林木与当地村民有纠纷,他自己也不愿去砍伐;另外,涉及黄文钦的235万元,他已经退还了对方61万元,剩下的欠款双方已协商好相关还款事宜。宁某强调,他未欺骗过任何人。

不过,记者提出要与宁某面见,查看一下他手中的证据时,却遭到了拒绝。

随后,黄某也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的回答基本与宁某一样:“如果我们有罪,早就被抓了”。同样,黄某也拒绝与记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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