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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举报钦州一“民警”诈骗 却因属“经济纠纷”不立案 (2)

2020年07月21日 08:31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黄某与投资者签的协议。

林地纠纷不断,报警也难以处理

谢先生说,他们是广东人,而宁某和黄某在当地关系复杂,以致在报警和举报中,有关部门都说此事属经济纠纷,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而谢先生收集到的与宁某等人相关的多起类似案例,也几乎都被地方公安认为属于经济纠纷。

在南宁做木材生意的凌先生和马女士曾有一个幸福之家,生活条件优越。2013年6月份,宁某和黄某向凌先生表示,他们承包了百色市乐业县新化镇六荣屯的一片600亩桉树林,想低价转让。经过实地看林,2013年6月29日,双方签下《协议书》,随后马女士分两次将110万元钱款转到宁某的银行账户。

“我们把钱转给他们后,办理砍伐证的事就一直推脱,后来干脆躲避我们。”凌先生说,这些钱多是他们夫妻借来的。事后为了还债,他们被迫卖掉了南宁的房子,现在只能租房住,就连前年女儿考上大学也无钱读书。这几年,凌先生到处投诉,还曾割脉轻生,幸亏被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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