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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被假警察带走后敲诈钱财,还遭性侵! (2)

2020年07月14日 12:16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平安玉州 编辑:潘晓明

  嫌疑人在该房间前将受害人带走

这三名“警察”开车押着晓晓先后到两个派出所门口转了一圈就离开了,最后将其转移到另一辆小轿车上,被一名中年男子带到另一酒店710房间。随后,该男子要和她发生性关系,但被她拒绝时,男子以“不愿意是吗?我改天把你们全抓去坐牢!”进行恐吓威胁,之后男子将她性侵了。

  嫌疑人陆续落网,案中案浮出水面

经过缜密侦查,名山派出所掌握了相关嫌疑人信息。性侵晓晓的嫌疑人叫杨某,38岁,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人,但杨某的行踪飘忽不定,一时无法将其捉拿归案,于是民警通过关系人,规劝其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7月9日10时许,杨某来到名山派出所自首;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抓获其余嫌疑人庞某、庞某兴。经过审讯,一个涉及性侵、敲诈勒索、贩毒的案中案终于浮现出来。

杨某,男,38岁,因吸毒、盗窃、抢劫、诈骗多次被判刑、打击处理;庞某,男,46岁,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人,吸毒人员,因贩毒、吸毒多次被判刑、拘留;庞某兴,男,31岁,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人,吸毒人员,因吸毒、敲诈勒索、抢劫多次获刑,同时也是失足女晓晓众多“老板”之一。

  嫌疑人冒充警察将受害人从该酒店带走

6月24日,杨某、庞某两人来到位于X良酒店对面庞某兴的牛杂串摊聊天,之后,同样因赌博、吸毒而囊中羞涩的3人一番密谋后,决定冒充警察扣留庞某兴手下的失足女,然后再由庞某兴出面“帮疏通关系”来骗取其他股东的钱财。

6月25日零时许,由杨某出面把失足女晓晓约到X良酒店,杨某、庞某等3人冒充公安民警控制晓晓。见到同伙将晓晓押上车离开酒店后,庞某兴立刻打电话给其他股东称晓晓“被抓了”“我可以帮着疏通一下”,不知有诈的其他股东于是转给了庞某兴3000块钱,收到钱后,庞某兴就把钱平分给了杨某、庞某等同伴。而杨某在收到敲诈勒索得来的钱后,竟然色心顿起,开车把晓晓带到另一酒店,强行与晓晓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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