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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暗藏“制毒窝点” 五起涉毒案在藤县法院集中宣判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韦某学、韦某水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2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5万元至1万元不等。

  此次宣判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并全程网络直播。在上述5起案件中,社会影响重大的当属韦某学、韦某水等5人涉毒犯罪一案。

  2018年12月左右,被告人韦某水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答应为“阿扭”(另案处理)熬煮麻黄草水。韦某水雇请韦某运、韦某才(二人均另案处理)将麻黄草及相关的设备运至藤县平福乡某地,同时雇请被告人韦某学、韦某河、韦某满、韦某友一起熬煮麻黄草水。韦某水等人在熬煮过程中添加相关的化学物质,提炼出红汞色的液体,然后将红汞色液体运至韦某学家中存放,由“阿扭”处理。

  2019年1月25日,公安机关在韦某学家中将韦某水等人提炼出的红汞色液体查获;在熬煮麻黄草水现场,查获熬煮过程中的液体及工具一批。经鉴定,存放在韦某学家的13个容器中的液体共383.62千克检出麻黄碱,麻黄碱含量分别为3.85%至13.93%不等;在熬煮麻黄草水现场查获的麻黄草水液体分15个容器盛装,共6034.93千克检出麻黄碱,麻黄碱含量分别为0.005%至2.64%不等。除此之外,民警还在韦某学家中查获2罐黄色液体(净重分别为30.05千克、6.91千克)、1个铁桶(内有10包固体物质)。经鉴定,2罐黄色液体及铁桶中的1包固体物质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1.0%、2.9%、1.3%,含甲基苯丙胺的物质共重38.72千克。

  经查,被告人韦某水熬煮麻黄草水过程中,在“阿扭”处获利7.75万元,其中分给被告人韦某学4000元,被告人韦某河、韦某满各7000元,被告人韦某友5000元,其余的则自己支配。

  综合案情,法院判决,被告人韦某学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韦某水、韦某河、韦某满、韦某友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6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4万元不等。

  据了解,当天公开宣判的5起案件涉及的罪名有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11名被告人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最高刑为16年,重刑率为90.91%,彰显了藤县法院依法严惩涉毒犯罪的成果与决心。(祝裕旺 魏朝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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