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信息精准营销
违背市场经济准则
关于App的开发者或运营商是否需要担责,郑宁认为,网络安全法规定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在林仁聪看来,首先,App运营商收集用户信息并做“精准营销”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林仁聪说,App频繁自启动可以使App“日活跃用户”等流量数据变多,这涉嫌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除此之外,还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林仁聪说。
郑宁认为,精准营销是大数据时代互联网行业普遍采取的商业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林仁聪则直言,为了达到精准营销目的,App频繁自启动、广泛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不符合自由、平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准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但是市场并不具有完全的决定作用,市场主体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App运营商“精准营销、频繁启动App”等手段,多是在滥用其与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强迫用户必须允许其访问基础信息才可以使用App,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和自由交易原则,同时破坏了平等竞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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