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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可“商转公”贷 这些人适合办理 (3) |
2020年06月25日 08:17 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韦幸文 |
■温馨提醒 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 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 申请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办理地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0771-12329转1)。 ●银行咨询: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电话:0771—58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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