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2020年06月25日 08:17 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韦幸文
■温馨提醒
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
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
申请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办理地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0771-12329转1)。
●银行咨询: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电话:0771—585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