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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一酒楼拖欠物业费被断水电 店内海鲜全部死亡 (4)

2020年06月10日 17:23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物管:业主拖欠物业费还动手打人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酒楼自开业以来一直未交水电费、物业费,物管当然可以停掉酒楼的水电。具体解释得由公司领导回应。

随后,广西龙州榕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名股东告诉记者,5月27日下午,小区物管经理被酒楼的人打伤住院。至于为何断水断电,该名股东只答称“一切等伤者出院再说”。

部门:上门调解数次但收效甚微

就此,记者先后向辖区龙州县龙州镇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龙州司法所了解,上述两个部门皆表示,社区和司法所曾先后上门调解过几次,但在调解过程中,开发商和物管都不甚配合。

龙州司法所所长陈强告诉记者,“酒楼被断水断电,开发商说是物管做的。在征询是否接受调解时,开发商口头上说接受,但也没明确表示,态度比较含糊”。

龙州县龙州镇城东社区驻村第一书记农春莲告诉记者,酒楼的人打了物管经理,派出所已经立案处理。

律师:物管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

广西贵文律师事务所的韦书予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断水断电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财产权益。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则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但应当向业主出示供电、供水公司的授权委托停水停电材料。如果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据此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6月9日,记者联系吴先生得知,由于迟迟协商不下,他们已将小区物管起诉至龙州县人民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此案。6月4日上午,法院的工作人员已到酒楼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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