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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法院判处各类环境资源罪犯11万余人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罗沙)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9957件,审结36733件,判处罪犯114633人,收结案数同比2018年分别上升50.9%、43.4%。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8日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白皮书显示的数据。据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第四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与白皮书一起发布的还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绿皮书。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79件,审结58件,同比分别上升175.4%、262.5%;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2309件,审结1895件,同比分别上升32.9%、51.4%;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9件,审结36件,同比分别上升145%、350%。

  白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探索多种形式生态修复方式。同时完善配套机制,推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人民法院把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作为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主导原则,形成‘司法+生态修复’的审判执行模式,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分期履行等责任承担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各级法院还注重构建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的信息共享、监督保障、检查验收、评估回访、风险防范等配套机制,确保修复取得实效。

  “中国环境司法理念在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过程中逐渐成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说,“坚持环境权益保护的基准定位与环境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加强事前预防功能,协调多元价值的衡平,惩治与修复相结合,提升中国环境司法在国际环保领域的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当天还发布了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包括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和环境治理与服务等五大类型40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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