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朵海平 报道) 4月29日,据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我省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林场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业投融资、造林绿化等体制机制的创新。计划将在8年内完成人工造林238万亩,森林抚育282万亩,退化林修复38万亩。
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规划总面积357万亩,规划区域为西宁市区及所辖湟源、湟中、大通3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和互助、民和2县湟水河及其支流两岸山体,东西长171公里,南北宽102公里,平均海拔约2600米,属干旱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雨量约400毫米,辖区涉及2市、7县(区)、79个乡镇,总人口约353万人。该林场被列为全国首批三个规模化林场试点之一。
为进一步创新规模化林场经营管理体制,克服原有各国有林场分散经营模式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根据国家试点要求,我省积极探索针对湟水流域国有林场管理的总场、分场、林场三级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经营监管体制,探索实现湟水流域国有林场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管理,从而实现林场经营管理体制创新。
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实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创新。为进一步理顺规模化林场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在保护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开展造林绿化与管护,省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探索以委托营造林与管护为主的集体土地管理利用新模式,并结合调研情况制定了《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湟水规模化林场项目、资金、集体土地利用等管理。明确了在委托期内,湟水规模化林场享有被委托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并开展以森林资源管理、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管护、森林抚育、林草产业、林业智能化建设等为主的林草生产经营活动及必要的防火、水利、电力、道路、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林木所有权及拆迁、征收、征用、公益林补偿等各类补偿的收益权。通过30年委托建设,真正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对湟水规模化林场可持续发展和达成增绿增收建设目标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目前《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年初由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集体土地委托营造林与管护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在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方面。为解决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融资需求,突破政策性贷款受限和吸引趋利性社会投资难的融资瓶颈, 2019年7月18日,青海省林业生态专项债券(一期)作为全国首支林业生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发行金额1亿元,期限为7年,利率3.44%,用于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林业生态专项债券在全国债券发行市场尚属首例,是创新和拓宽我省林草生态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的有益实践,为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开辟了新的通道;为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规模化林场建设,2018年起省林业和草原局加强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合作力度,成功引进“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落户湟水规模化林场。2019年至今,累计完成投资5982万元,开展“蚂蚁森林”柠条公益造林1400万穴,共12.6万亩。“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的实施开启了我省引进社会公益捐赠投资林草生态建设的新篇章。并且实现造林绿化机制创新。2018-2019年,在湟水规模化林场范围内累计实施“先建后补”人工造林65万亩,全面完成了既定的年度造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