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首页要闻 > 正文 |
广西一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收受涉黑恶人员贿赂被判刑 |
2020年04月30日 07:04 来源:930老友记、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政法 编辑:潘晓明 |
今天(4月29日)下午,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 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侦支队原政委赵品初 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远程公开宣判。 受贿、为违法犯罪人员提供保护 赵品初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治安警察支队政委、刑事案件侦查支队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万元。其中: 2005年6月至2007年,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邓某挂靠的两个工程总公司承建柳江县公安局相关派出所的办公楼建设等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赵品初收受了邓某给予的现金10万元。 2010年7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治安警察支队政委、刑事案件侦查支队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承诺或接受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张加爱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 赵品初于2017年10月和2018年8月先后两次帮助张加爱为涉嫌违法犯罪被羁押的韦祖磊、覃庆往等人向相关公安人员说情、打招呼,提供保护。期间,赵品初先后五次共收受了张加爱给予的现金42万元。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