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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查处一批党员干部,逢会必吃、收受保护费……

2020年04月10日 16:1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潘晓明

广西查处一批党员干部,逢会必吃、收受保护费、无故旷工……

近期,

广西一批党员干部被查处。

南宁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晓东违规收受高档白酒及礼金、购物卡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宋晓东任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在春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多次收受下属单位人员赠送的节日礼金和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万元;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酒12瓶。宋晓东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3月,宋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上林县残联理事长覃先军、主任科员覃延标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覃先军利用职务便利,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私自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3次,金额共计5171.84元。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覃延标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办理单位公务油卡副卡并为其私家车加油9次,金额共计1998.28元。2020年2月,覃先军、覃延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南宁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原驻村工作队员罗文钧违反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罗文钧在担任隆安县城厢镇小林村驻村工作队员期间,未按驻村相关规定吃住在村,部分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在岗,且未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签到考勤表填写不规范,复制摘抄他人驻村工作台账;未按规定要求现场核验贫困户产业项目申报的真实情况,导致出现个别贫困户虚报养殖、种植领取产业补助现象。2019年10月,罗文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马山县加方乡财政所所长覃崇明、周鹿镇三星村党总支部书记覃家学、周鹿镇财政所副所长兼预算会计韦才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覃崇明违反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利用自家位于周鹿镇三星村仙娥屯的承包地及一眼无主呇泉,以集体的名义伪造虚假项目材料向周鹿镇财政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周鹿镇三星村党总支部书记覃家学,在明知该项目未经民主评议的情况下,仍然协助覃崇明在其虚假材料上加盖村委公章,并与覃崇明一起到周鹿镇财政所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手续;时任周鹿镇财政所副所长兼预算会计韦才群,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在未对该项目进行严格监督审核的情况下,将财政奖补资金25万元进行拨付,造成国家财政资金被违规申领。2020年2月,覃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家学、韦才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25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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