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广西查处一批党员干部,逢会必吃、收受保护费…… (3)

2020年04月10日 16:17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潘晓明

桂林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阳朔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刘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及2018年初,刘勇两次收受阳朔县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及中国“旅游+互联网”示范县项目负责人给予的礼金共计12000元。2019年2月,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款12000元上交国库。

2、雁山区雁山镇果园村“逢会必吃”问题。雁山镇果园村委在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办公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逢会必吃”累计安排并报销工作用餐26次14584元,且多次违规超标准用餐。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党员秦顺保未严格财务管理,2019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莫振锋(非党)受到通报批评;时任果园村党支部书记刘志( 如生) 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上思县水利站站长刘思蒲在水利项目监管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刘思蒲作为上思县思阳镇某片区饮水改造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即同意施工方变更原设计施工建设; 不认真审核把关,在明知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仍签字确认,致使上思县水利局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给施工方。对此,刘思蒲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刘思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港市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桂平市木圭镇竹社村原第一书记李志强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李志强作为驻木圭镇竹社村第一书记,在驻村工作期间,工作作风漂浮、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无故旷工多次、无故不参加脱贫攻坚工作会议6次、多次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漠视群众利益,在木圭镇竹社村党员群众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在全市扶贫工作“四合一”检查期间发现,李志强作为木圭镇竹社村贫困户郑某某户的帮扶联系人,责任心不强,没有按要求填写帮扶手册等信息,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2020年1月20日,李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4] [5] [6] [7]  页
(支持“←、→”键翻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