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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保障防控项目用地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史小辉 通讯员周培荣)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缴纳……近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落地建设,创新审批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稳增长。

对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措施》明确,对确定急需建设的疫情防控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并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即到即办。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确保1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同时,对疫情防控项目无偿提供坐标系转换、地形修测、无人机航拍、地图编制等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全力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同时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建设项目实行预审查、容缺审批。同时,推行各类审批事项“不见面”办理,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办理业务,审批成果领取方式由窗口领取变更为邮寄、电子邮件或网站下载等方式送达,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在灵活选取土地供应和监管方式方面,《措施》提出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工业、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对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报市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疫情消除后恢复出让。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合同中原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可根据疫情结束时间顺延。

全面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缴纳。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确有困难的,矿业权人可申请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的企业,可申请暂缓交纳土地租金,承租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可申请减免土地租金。

此外,《措施》还提出将简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由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即可获得设施农用地使用权,备案手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补办。

(作者:史小辉 周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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