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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82万元

去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04万件,已解决2.41万件

我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82万元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吴家跃)记者1月17日从广西消委会获悉,2019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3.04万件,同比增长38.81%;已解决2.41万件,解决率为79.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82.27万元,同比增加43.61%。

商品类投诉1.75万件,同比增长26.85%。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家用汽车、电动自行车商家不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车辆,不履行售后服务;二手车销售商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未告知消费者车辆曾出过事故等重大故障、维修等问题;家居用品商家不按约定时间送货,货不对板,商家不履行售后维修服务;家用电器类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三包”义务,售后电话变更不主动发布信息告知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及时得到售后保障服务;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问题,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时强制收取代办费;一些卖家在网店销售的服装、鞋帽质量差,或者与宣传不相符。

服务类的投诉1.28万件,同比增长59.22%。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健身、美容等预付式消费纠纷,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或转让债务纠纷变动,未告知消费者,健身卡无法继续使用,无法退款;经营者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健身地点、设施、课程、教练等服务内容,存在服务内容与宣传、承诺不相符;消费者提出退卡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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