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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22个单位(村镇)喜上“文明榜”

  (原标题)自治区文明办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城市

  我市22个单位(村镇)喜上“文明榜”

  本报崇左讯(记者 李鸿熙) 为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日前,自治区文明委发文对第十七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表彰,我市7个村镇、15个单位获得表彰。

  我市受表彰的文明村镇有:扶绥县山圩镇昆仑村、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龙州县下冻镇扶伦村、凭祥市上石镇练江村、江州区驮卢镇江涨村、扶绥县渠黎镇、宁明县海渊镇。受到表彰的文明单位是: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扶绥县自来水厂、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等县气象局、天等县教育局、宁明县司法局、龙州县人民法院、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红军第八军革命纪念馆、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办事处、江州区气象局、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崇左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崇左市林业局、崇左市人民医院。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年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呼唤文明、倡导文明、践行文明,广大群众踊跃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者、实践者、志愿者、监督者,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城市面貌在“创城”中变得焕然一新,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破损路面修复了、占道经营减少了、背街小巷干净了、集贸市场明亮干净整洁了……种种变化得到市民称赞,为城市发展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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