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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9〕1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9〕1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全区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及血液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全区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无偿献血宣传和奖励等无偿献血工作制度,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自治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和关爱激励献血者的政策措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认真落实无偿献血者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为献血者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公立医院门诊诊查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献血者、关爱献血者的良好氛围,提升公民献血的积极性。

(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形成积极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在每年1、2月和7、8月献血淡季,深入开展“无偿献血月”等献血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医务人员、高校学生的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社区的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二、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血站服务水平

(一)统筹推进,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各地要将血站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服务需求和采供血服务能力,加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能力建设,确保采供血服务能力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全面加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其业务用房、设备装备能够满足采供血服务需要,提升服务能力。

(二)合理规划,全面推进献血站点建设。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固定采血点(室)、流动采血点和储血点等采供血网点,逐步实现采供血服务的全方位覆盖。全区各地要按照方便无偿献血者献血的原则,综合考虑交通、人流量等因素,规划设置固定采血点(室),到2020年,力争医疗临床用血量达到120万毫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采血点(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支持固定采血点(室)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固定采血点(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提供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要在合理位置设置固定采血点(室)指示牌,为无偿献血活动和无偿献血公益户外广告设置等提供便利条件。

(三)创新机制,激发血站工作活力。全区各地要按照国家血站基本标准要求,为血站配备与采供血业务量相匹配的工作人员。要创新用人机制,加强血站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稳定采供血工作队伍。要积极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允许有条件的血站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合理提高血站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充分调动血站工作人员积极性。各级血站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为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模式,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等转变,推动无偿献血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投入,提升血站服务能力。血站是公益性机构,全区各地要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投入政策,将符合规定的基本支出和血站事业发展所需项目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正常运转和发展。全区各级财政要根据血站业务发展需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进一步加强血站业务用房建设、实验室设备配备、采供血装备配备以及固定采血点(室)建设,为广大无偿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温馨的献血环境。建立全区统一的全血和成分血的血液价格和医疗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明确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标准,推进医院用血及异地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自体输血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完善预案,做好血液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血液供应应急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分级管理预案,对影响采供血工作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研判,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紧急灾害的能力,保证医疗临床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加强应急献血储备队伍及稀有血型储备队伍建设,提高血液保障能力。加强医疗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替代治疗,节约用血,科学合理用血。

(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安全。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各级血站要严格按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血站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血站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不断提高血站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守血液安全底线。要建立完善血液安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增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血液安全。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优质便捷的献血服务新模式。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全面推进血站信息公开,加强血液舆情监测,增进社会信任,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八)加强扶助,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保障能力。全区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将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作为完善血液供应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加大贫困地区采供血网络建设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血液支援工作,三级医院要在医联体建设及对口帮扶工作中加大对贫困县县级医院临床用血工作的指导,提升贫困地区无偿献血服务能力和血液安全供应能力。

三、强化公益宣传,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全区各地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工作机制,在每年的世界献血者日(6月14日)组织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免费刊登、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政策法规。要将献血法律法规及血液生理知识的宣传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高等院校、中小学教育内容,引导公民树立科学的无偿献血理念,提升群众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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