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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桂政函〔2019〕1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

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总体规划

(2019—2035年)的批复

(桂政函〔2019〕128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总体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原则,保护梧州骑楼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街区内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传承梧州骑楼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浓厚传统骑楼建筑文化特色、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历史文化街区,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激发街区活力。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梧州骑楼街区的文化影响力。

三、确定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区范围:东起石鼓路、大东下路、阜民路、南环路,北往大中路、北环路、桂北路至龙母庙,西、南至四坊路、九坊路、五坊路、小南路、南堤路、大南路、西江一路、西江二路。保护区总面积44.1公顷,其中在保护区内划定重点保护区面积10.1公顷、一般保护区面积34公顷。在保护区内划定5个传统风貌集中成片区,包括桂北路片区、金龙巷片区、维新里片区、大中路—五坊路片区、大东路片区,传统风貌集中成片区总面积14.2公顷。同时在保护区外划定建设控制区18.3公顷。

四、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构成街区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以及传统巷道的空间尺度和断面,重点保护好现存较为完整的大中路—五坊路片区、大东上路、桂北路以及金龙巷片区、维新里片区的街巷格局和空间形态特征。保护区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传统空间形态及建筑格局,保持历史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方面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五、你市在开展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在《总体规划》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要将规划成果及矢量数据提交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六、你市要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共同把梧州骑楼文化街区规划好、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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