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区法院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纪实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费文彬 魏素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责无旁贷。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资本敢于投资,让企业放心发展,以法治编织出规矩方圆,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精”字为要
无缝对接有准度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就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高院有关领导表示,全区法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采取新举措、发挥大作为,为把广西打造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司法力量。
自治区高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出台5份司法文件,推出67项司法服务举措,在广大干警中持续掀起“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大学习大讨论热潮,无缝对接、精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自治区高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打出“组合拳”——
与自治区工商联加强联动,接连出台两份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文件,定期举行工作座谈会,相互通报情况,并邀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法院特约监督员;
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工作指引(试行)》,严格甄别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
通过建立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涉产权纠纷。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全区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2018年审理边贸、涉企纠纷案件3671件。
全区各级法院结合审理案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或日常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做到审理一类案件、堵塞一批漏洞,强化了企业自我管理,提升了企业信用度和竞争力。
“稳”字当头
依法审判有力度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感谢法院和法官还我清白……”当被宣布当庭释放后,华普公司法人代表翟某激动不已。之前,因为被指控在履行一起合同过程中骗取另一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分成款近752万元,华普公司及法人代表翟某被提起公诉。
广西高院刑一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及审委会讨论认为,该案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依法宣告华普公司、翟某无罪,当庭释放被羁押的翟某。
各类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需要司法机关谦抑、审慎、善意执法。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全区各级法院坚持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理念,准确把握执法、司法尺度,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超64.1万件,其中,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8.2万件,涉案标的额7067.53亿元,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48天;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2103件,依法从快解决讼争,有效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促进资金、生产要素流通。
社会安全稳定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全区各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投资兴业保驾护航。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区法院已生效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判处财产性判项的有137件950人,判处涉案财物价值共计3.71亿元,已依法处置、执行涉案财物1.58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维护金融安全。
“慎”字为基
保障发展有温度
随着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也呈现增多态势。2019年以来我区受理破产案件共772件,结案465件,进入破产程序案件涉案标的约860亿元,民企占比82%。
破产重整是困难市场主体向死而生、濒危企业涅槃重生、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之路。近年来,广西高院通过重大司法重整,为全区一些重要市场主体注血换颜,使其轻装上阵。
对一些因产业结构升级、迭代更新等因素成为“僵尸企业”的,全区各级法院组建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建立三级分类管理的新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推动企业破产服务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升。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通过受理破产案件化解执行案件5025件,消化债务约529亿元、盘活资金270亿元。2019年6月,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桂林召开,会上着重推介了广西法院司法重整经验。
聚众力而谋大为,企业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在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步伐,统一步调,确保全区一盘棋,加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高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