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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惠农区司法机关出实招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近日,惠农区法检服务民营企业司法工作室网络云平台上收到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某的一条留言,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该工作室的检察官王海平迅速联系郭某面对面沟通,经多方联系,为郭某解决了“难处”,郭某对此十分感激。

  据了解,郭某是惠农辖区某电机修理厂法定代表人,作为承租人先后持续租用某村委会房屋做企业厂房近十年,最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合同到期为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中旬,郭某接到出租方告知称,合同到期后房租要由原来每年4000元上涨到每年12000元,如郭某不接受,将另租他人。郭某10年间因企业经营需要,先后投入近16万元对原有厂房设施进行维修、翻新,如果不同意涨房租,将面临不能续租的结果,对于郭某投入的翻新费用,出租方明确表示不予赔偿。想到要搬迁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郭某无奈之下,在惠农区法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室办公云平台留言反映,希望司法机关能给予法律上的帮助。

  王海平检察官与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联系后,由控告申诉部门主任与值班律师一起对郭某进行接访,在接访过程中,围绕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不能续租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翻修增加附属设施有无证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协商解决郭某所面临的矛盾纠纷,王海平检察官主动与惠农区工商联负责同志联系,并积极与出租方代表了解情况,希望能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通过协商解决郭某面临的担忧和困境。经检察官多方联系沟通,村委会同意将此房续租给郭某,本着对民营企业扶持的态度,租金可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郭某优惠。目前郭某和出租方代表正在协商明年房屋续租事宜。

  这只是惠农区司法机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一个缩影。近日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方案,明确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立、审、执模式,提升合同案件执行效率,依法依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惠农区人民法院在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设立“法检服务民营企业司法工作室”,搭建“司法工作室云平台”。法检服务民营企业司法工作室负责开展“法官、检察官进民企”走访活动,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分析研判企业经营治理突出问题,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建议,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涉诉民营企业纠纷特点,针对共性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云平台共设有法院工作职能、检察院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服务动态和服务窗口六个模块专栏,并开通网上视频接访和视频会议的功能,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进行文件阅览和视频通话,实现了法检两院服务民营企业的无缝衔接。截止目前,云平台已接受3条民企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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