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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21日 09:23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作者:凌剑伊 卢美雪 何苗 编辑:潘晓明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一事通办”

  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 实习生 卢美雪 通讯员 何苗)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注意了,即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这是昨日记者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的消息。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一事通办”改革,区直中心与受托金融机构共同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工作。在此之前,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精简了办理要件,缩短了办理时限,比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提取等需核查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账。如今,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以后,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再“瘦身”。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的通知》,12月20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为联办业务受理窗口,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材料,当场面谈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作者:凌剑伊 卢美雪 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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