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天坛医院一名医生应约到山西某医院,为一名患者进行神经外科支架植入手术,在收取患者家属准备的1万元现金时,被家属录像并以医生收红包为由举报,涉事天坛医院和山西某医院的相关医生均被停职。值得关注的是,这1万元是医患双方已协商好付给外请专家的劳务费,也即通常所说的“飞刀费”。
赞 “飞刀送医”应合法
时 本
医生应约从一家医院到另一个地方的医院做手术,各方都有好处。
一些医院做不了的大手术,患者只能跑去有医生能做此类手术的医院,车马劳顿不说,还难保证及时看病和做手术,更免不了多花很多钱。因此,让有能力的医生多跑腿,换来患者少跑腿,如此送医上门,为患者所期盼。
但医生“上门飞刀”,既存在巨大争议,又充满了风险。会诊费少了,医生不愿干;多了,又违反规定。这种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很大,但正常途径却无法满足,双方只好协商走“灰色”途径。问题在于,当手术做得好、患者“通情达理”时,双方相安无事;一旦手术出了差错,或者患者“故意挑事”,像山西这位患者那样,边给钱边录像,就会一告一个准。
假如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敢拿技术异地服务的医生就会越来越少,很多在家门口就能做“飞刀”手术的患者,将不得不踏上异地求医之路。因此,应当让“飞刀手术”合法化,而推进这项工作,可以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个层面展开。
对过去一些不合理规定要修改。现行的院外会诊收费依据是2005年制定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暂行规定》,14年过去了,现在好多物价都涨了,还按旧标准给付会诊费,显然说不过去。
立足现在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加速医改步伐。当前,没有几家大医院愿意本院医生“人在曹营心在汉”,医生的职称职位晋升要看医院脸色。因此有必要加速推进医生多点执业试点,更有必要消除编制对医生的束缚。
面对大健康产业未来,需搭建好输送医疗技术的管道。比如,很多过去必须由医生亲临现场的手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人工智能实施;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可使病情复杂的病患迅速上转。如此,患者对开“飞刀”的需求就会大幅减少,然后再通过其他办法满足剩下的开“飞刀”需求,解决问题就会容易得多。
弹 “讲价治病”须封杀
舒心萍
毫无疑问,医生异地提供医疗服务收取“飞刀费”是不合规乃至不合法的。理由主要有二:
首先,当事医生不是“个体医生”,不能行走于全国各地医院,应邀为他人手术。利用公立医院的医师身份,行的却是“个人行为”,将收取的“飞刀费”揣进自己的口袋,这种行为,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有违医生的职业操守。
其次,这种行为,把“医疗市场化”演绎得淋漓尽致,“飞刀”以“挣钱”为目的,讲价治病甚至坐地起价,加重患者负担,让行医之本误入“钱”途。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弘扬医疗健康的公益属性,更不利于构建科学和谐法治的医疗秩序。假如有点本事的医生,人人都可以利用假期,私自应邀到其他中小医院手术收钱,岂不乱套?心思还能否用在正道?
不可否认,当前医疗资源紧缺是个难题,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在大城市。或许,一些有钱人还认为这种“飞刀手术”的做法好,可以解决患者旅途劳顿、就医不方便等问题。但是,按照规定,基层医院是可以邀请大医院专家参与会诊的,会诊、手术等费用也有明确规定。现在网络发达,网络问诊、会诊和手术指导,早已不是什么难事。一些医生不愿意网络会诊,反而愿意“飞刀手术”,看重的还是其中的“利益”而非治病救人。此外,有钱人可以随意支配“飞刀”,没钱的人只能望“刀”兴叹,实际上也是人为制造了医疗上的不公平。
违规就是违规,有再多解释,“飞刀医生”的做法也站不住脚。笔者以为,“飞刀”利己而不利公共医疗秩序,不仅不值得提倡,还应当严格封杀。凡私自“飞刀”的,一经查实,理应终止行医资格,因为其已失去了最起码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