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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启动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 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8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2日19时53分讯(记者 唐雨)今(22)日,重庆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及公布实施情况。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重庆市全面启动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等11项征收收费事项,取消“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核发”等5项变相证明事项,并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

  保留三级行政权力5655项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姚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4月以来,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庆市全面启动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10月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公布实施。

  陈姚表示,本次清理共保留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5655项,其中行政许可705项、行政处罚3730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确认236项、行政检查157项、行政奖励92项、行政给付59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裁决18项、其他行政权力453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编制责任清单,逐一列明追责依据。目前,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全部导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取消198项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不仅与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立法工作进行了有效衔接,在深度上不断延伸,还在“放”字上着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在本次清理中,有198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行政权力事项被取消;541项可以由市场调节、公民自治的事项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如“对绿色旅游饭店质量等级的评定和复核”“对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确定和评估”等);431项依法既可由市级实施也可由区县实施的事项,明确由区县实施,市级不再实施;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82项行政权力事项,以委托方式下放乡镇实施。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方面,同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2项。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逐项核实,部门间转移权力事项1202项,对586项部门间重叠交叉权力事项明确由一个部门实施,避免职权重叠交叉。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等11项征收收费事项,取消“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核发”等5项变相证明事项,增加支持企业创新、强化金融监管、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等11项事项。针对权力依据中反映出的法规制度不协调、立法与改革不适应等问题,对116部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改建议。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发掘权力清单在制约权力、便民利民、辅助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从进一步推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将行政权力清单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将行政权力清单作为构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真正让权力清单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四个方面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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