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
沈 峰
据《广西日报》报道,11月1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即日起颁布施行,为首府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提供法制保障,消除“马路拉链”。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公共隧道,是市政公用管线的重要基础设施。南宁立法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将有利于解决路面反复开挖、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十分值得推崇和肯定。
城市地下管网集中了错综复杂的管线及其附属设备,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但以前由于无法可依,不同部门单位各自为政,今天你修管道,明天我铺线缆,哪家施工都要把马路挖开一次,结果“马路拉链”频现,重复浪费不说,还给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频频添堵,影响恶劣。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被李克强总理称之为“推动城市地下设施建设的一条可行通路”。这条“可行通路”简单地说,就是把各种地下设施都引入地下综合管廊,只要是铺设在城市地下的管线,都要从管廊中通过。言及于此,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好处无需多说,一次投入、长期受益,降低城市运维成本,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乱象,城市会更宜居惠民。
然而,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除了有法可依之外,还要各部门有足够的重视、宏观的格局和长远的眼光,合力行动,依法规范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对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均已有了详细规定,从法制层面往前迈出了踏实一步,下一步,就看首府各部门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和治理能力,携手解决“拉链路”“空中蜘蛛网”等问题,让首府更为宜居。
一座城市,有看得见的外在繁华景致,也有看不见的地下基础设施和运营保障,扎实可靠的“里子”也应与外在的光鲜“面子”对得上。也因此,城市是否宜居,不能只看地面上的种种繁华,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地下如何。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期待全区各市县都能够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面子要有,里子更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