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无法执行的禁令堂皇出台
管弦士
据《南国今报》报道,近日,柳州监狱一生活区业主反映,单位在生活区各小区张贴了一则“严禁无证养犬”的通知,可他们到辖区派出所、政府部门咨询后得知,目前无法办理养狗证。对此,柳州监狱回应称,就群众反映无法办狗证的问题,他们将寻求解决方案妥善解决。
柳州监狱柳警苑生活区的养狗禁令,让人想起了著名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美国的一部长篇小说,书中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当事人一旦提出申请,就证明其是一个正常人,所以申请无效。小说广为流传后,“第二十二条军规”成了难以逾越、自相矛盾、坑爹的暗黑规则代名词。
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作者借这样一条“军规”,辛辣地讽刺了美国军方的官僚和愚昧,并以此展示了一个严肃的主题:到处都有“第二十二条军规”,现实世界并非没有荒诞不经之事。
柳警苑生活区关于养狗的禁令,当然和“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不同的。比如,两者的出发点就大不一样,让小区住户持证文明养犬,这样的初衷不可谓不好。再如,两者的结局也完全相异,柳州监狱有关人员称,将向领导汇报此情况,对通知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寻求相关解决方案。但问题是,我们也看到,两者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该通知规定,不办狗证就要没收狗,但到哪里去办狗证?禁令就不管了。事实上,别说是柳警苑生活区所在的柳南区洛满镇,就是整个柳州市,都还没有出台相关条例,故而也就无法办理相关养狗证件。这和“第二十二条军规”非常相似——它设置了一个悖论,硬是把“你”装进去,却不管“你”是否能够走出来。
既然柳警苑养狗禁令通知的初衷是好的,而当地又并不像通知的拟定者设想的那样,已经具备办理狗证的条件,那么,良好的初衷应该如何更好地“安放”呢?妥善的办法便是倡导、劝导。
我们从新闻中可以看到,“严禁无证养犬”通知张贴后,当地不少狗主人到许多部门寻找办证途径,甚至该生活区在规定出台后,“小区环境得到了改善,也没有出现不牵狗绳、狗随地大小便的问题了”。可见,这些狗主人是讲文明的,也挺有规则意识,为何规定中偏偏不采取柔性的方法,而非要使用强硬的手段?
像“第二十二条军规”那么粗暴、蛮横、荒唐的规定,只存在于小说及影视作品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见不到的。但是,和“第二十二条军规”有些许相似,不靠谱、折腾人、会把人噎得说不出话来的种种规定禁令,在我们的身边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像警惕“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样,防止权力被过分依赖和迷恋,谨防无法执行的规定堂而皇之地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