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遏制低龄犯罪,法律当有作为

遏制低龄犯罪,法律当有作为

事件:据《新京报》报道,“杀害幼女”“砖砸老师”——近期这两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如何对待低龄犯罪,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时,至少11名委员建议应当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作出法律规范。

微评:大连13岁男孩残忍杀害10岁女孩案件令人发指。面对很多类似事件,人们在悲痛、愤怒之余,更应思考如何避免悲剧重演。一部公平的法律,不仅仅是一剂预防药,更应该是一副镇痛药。

(杨 实 职员)

微评: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年龄提前、恶性案件增多趋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年龄、恶性犯罪的刑罚。对低龄犯罪作法律规范不能再等了。(郭元鹏 编辑)

微评:鉴于目前未成年人的性格心理和身体特征早已发生很大变化,亟待修改完善法律制度,既严惩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又落实相关后续的教育、矫治责任,同时,还要强化家庭监护的责任,从而建立起国家、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预防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防护网。(唐卫毅 职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